关于第一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候选名单的公示
根据第一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工作计划,对照《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审工作办法(试行)》(马退役军人组办〔2022〕11号),经过申报单位自主申报,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初审,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考评组进行综合考评,认定含山县烈士陵园基本达到市级烈士纪念设施条件,拟推荐为第一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候选单位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3年8月16日至8月24日(7个工作日)。
反馈方式:如有问题,请于公示期间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1、电话:0555-8289213
2、联系人:刘微微 电子邮箱:massyb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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